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推荐工作,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申报截止日期:8月7日。
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符合《通知》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详情参见附件1。
由市工信局进行初核并推荐至工信部参与终审,初核指标体系如下:
2、申报流程
1、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填报:企业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18217433058),8月7日前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
3、提交纸质材料:企业通过网上填报后,提交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现场拷贝电子版。
纸质材料包含以下内容,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1)封面(注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称、主导产品名称、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申报时间等信息)
(2)附件2: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不需胶装,单独提交,请与申报系统填报资料保持一致)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包含研发费用专门项,或提供研发费用的专审报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
(5)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佐证材料(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发布的官方文件或说明)
(6)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等)
(7)研发人员名单(包含姓名、部门、职务、学历)、2019年1月-2020年6月的社保缴交证明(汇总表,税务机构机器打印)、2020年6月研发人员社保缴交记录(详单)
(8)特色称号佐证材料(工业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产品、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他,提供由颁发部门提供的官方文件)
(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产品执行的标准或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的证书
(11)商标注册证书
(12)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
(13)近三年内获得的省级(副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文件(红头文件、牌匾、通知网页截图等)
对照10项可选指标(至少6项符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提交时间及地点: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8月11日,材料报送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创业部(非矿大厦旁),同时请携带电子版资料进行现场拷贝,收件时间为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3、奖励扶持
依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信企业〔2019〕160号)相关要求,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4、申报辅导联系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企业处
电话:2896786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创新部
电话:2233621
附件下载地址:http://gxj.xm.gov.cn/zwgk/myjjyzxqy/202007/t20200713_2462175.htm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
2.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推荐2020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4.各省推荐名额(厦门为50)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