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2019〕110号)、《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工信企业〔2019〕160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以下其中之一:

  1.获得“2020-2021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且资信评级在A级(含A+、A、A-)及以上的企业;获得“2019-2020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且资信评级在A级(含A+、A、A-)及以上,且上一年度未获得贷款利息补助的企业。

  2. 符合条件的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银行贷款贴息项目,要求贷款为本币贷款,补助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履行贷款产生的利息。

  注:企业申报本项资金的贷款应剔除科技担保贷款和科技保证保险贷款(因已在市科技局获得贴息补助)。若有包含相关的贷款,即属于同一事项多次申报,按相关规定,不具备申报资格。

  2. 直接融资借款项目,融资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资金支持方式

  资金扶持将采用贴息方式进行,根据专项资金年度总额统筹安排。2019年已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此次不再予以支持。

  (一)拟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企业,贷款贴息额度主要根据每个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年度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银行贷款利息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中,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级(含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30%;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40%;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50%,并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

  (二)拟申请直接融资(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贴息的企业,根据融资成本情况给予不超过融资额3%的补贴,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三、申报资料(1式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一)封面

  (二)目录

  (三)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申请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下载打印,法人签字,企业盖章);

  (四)银行贷款(本币)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业2019年银行贷款明细汇总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下载打印盖章);

  2. 银行发放的贷款凭证(借款借据)(请对应贷款明细汇总表里的顺序,上传扫描原件,纸质材料提交复印件时,需要核对原件);

  3. 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请对应贷款明细汇总表的顺序,上传扫描原件,纸质材料提交复印件时,需要核对原件)(注:扫描件只需提交有借款合同编号、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签字盖章页即可;纸质材料需完整合同复印);

  4. 贷款银行确认的利息支付证明(请到通知附件下载表格填写盖章,并到银行盖章确认;上传扫描原件,纸质材料提交原件);

  (五)直接融资的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业2019年直接融资明细汇总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下载打印盖章);

  2. 直接融资凭证(请对应直接融资明细汇总表里的顺序,上传扫描原件,纸质材料提交复印件时,需要核对原件);

  3. 企业签订的直接融资合同(复印件)(请对应直接融资明细汇总表的顺序,上传扫描原件,纸质材料提交时,需要核对原件)(注:扫描件只需提交有直接融资合同编号、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签字盖章页即可;纸质材料需完整合同复印);

  (六)企业2019年度完税证明(原件)(需税务局开具证明并上传扫描原件,完税数据以2019年入库税收为准,不含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

  登陆“i工信(https://www.ixiamen.org.cn/lyzt/ijx/)”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资金类项目申报”-“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2. 送交纸质件: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醒“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提交纸质件,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截止时间8月20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从8月26日至8月31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

  为避免企业集中交件造成拥堵、等待时间过长,项目审核通过后,在审核意见栏会为企业指定交件时间,请企业认真查看,按照规定时间前来交件,不要提前或推后。

  五、联系方式

  申报辅导单位: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林巧彬

  电话:2896786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市与融资服务部)

  联系人:柯金川、王莹、陈佩臻

  电话:2233929、2211086、2211065

  资料报送地址: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窗口(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楼)

  附件下载:http://gxj.xm.gov.cn/zwgk/myjjyzxqy/202008/t20200810_2470162.htm

  1.贷款利息支付证明

  2.网络循环贷利息支付证明

  3.封面及目录

  4.申请成长支持资金的注意事项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0日